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于2019年3月15日高票通过外商投资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
这部法律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统一规定。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部法律,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通过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中国将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更好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充分彰显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决心和信心。
新法施行后,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外资三法”对中国引进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底,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超过2.1万亿美元。1992年以来,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连续2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时过境迁,“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及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应运而生。